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2:10:27浏览:123 分类:资讯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新野纺织(002087)、慧辰股份(688500)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新野纺织(002087)、慧辰股份(688500)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5月6日,新野纺织(002087)公告收到证监会《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新野纺织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16年至2020年报中存货等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预计累计影响未分配利润约18亿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0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新野纺织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ST新纺维权入口)
此外2023年12月22日晚,慧辰股份(*ST慧辰(维权),688500)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慧辰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慧辰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慧辰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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