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日期:2024-11-15 12:21:46浏览:110 分类:资讯
2023年12月15日晚,深圳市中装建设(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目前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或许与之前的会计差错更正有关。2023年4月27日,中装建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项目未完成结算,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自查后,公司决定对2018-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涉及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2月18日前买入中装建设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0月31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7821.50万元,同比下降16.92%;归母净利润-3413.68万元,同比下降62.78%;扣非净利润3681.73万元,同比下降56.98%。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0715.41万元,同比下降21.93%;归母净利润-9156.96万元,同比下降1606.75%;扣非净利润-9982.77万元,同比下降410.43%。前三季度业绩不理想或不利于股民索赔。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中装建设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中装建设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中装建设:于2023年12月18日前买入中装建设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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